《浙大法律评论》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年刊,自创刊以来,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,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。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。内容涵盖了法律理论问题和现实实务问题,不仅体现了浙江大学法学对法律理论的价值取向,也展现了对本地社会实践的关怀和指导实践的决心。杂志的学术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可,它不仅讨论了法律理论问题,还涉足了现实实务,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。
杂志还关注了司法改革、专业化审判机制、刑事指控体系等法律实务问题,为法律实践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,杂志以其高质量的学术内容和严谨的学术态度,为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践者提供了一个优秀的学术交流平台,促进了法学学科的发展和学术交流的深化。
译文、专题:数字法学、学术专论
1.一般情况下,稿件的一级标题为论文标题;二级标题以一、二、三、……表示,占两行居左排;三级标题以(一)、(二)、(三)、……表示。
2.参考文献限于作者亲自阅读、本文明确引用、公开发表或有案可查。参考文献全部列于文后,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编号,并在正文引用处右上角注明参考文献序号。
3.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,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,书写内容包括:项目来源、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。
4.内容摘要篇幅为100~300字,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.可单独成文反映论文内容,应明确指出文章的创新点,避免使用“本文”“作者”等词。关键词数目3 -8个。
5.图表:文中只附必要的图表。图件最好用CorelDRAW软件绘制或JPG格式,单独拷贝原图另发。插图及表格在文稿中应标明位置,并在图框下注明图号、图题和图注。表格尽量使用三线表,表名放在表格上方。
6.为了方便编辑部与作者取得联系,投稿时请附作者信息,包括第一作者的姓名、单位、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和邮箱,以及其他作者的单位。
7.注释采用页下注(脚注)的方式。页下注(脚注)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:中文文章名、刊物名、书名、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;英文中,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,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。
8.稿件需严格遵循学术规范,严禁抄袭、造假、侵权等行为,文责自负。投稿文责自负,严禁一稿多投、不当署名、伪造、篡改、抄袭等行为。
9.文稿应资料可靠、数据准确、具有创造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。应立论新颖、论据充分、数据可靠,文责自负(严禁抄袭),文字要精炼。
10.文章通过评审录用后,将以最后定稿为准,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修改。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,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。
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,请联系出版商,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,邮编:310007。